【资料图】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徐德明)为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日前,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下文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天津市特殊教育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组织实施,提出了天津市特殊教育改革发展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初步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的高质量特殊教育体系。普及程度显著提高,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9%,随班就读比例达到50%,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青少年入学机会明显增加。教育质量全面提升,课程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进一步深度融合。特殊教育基础进一步巩固,保障机制更加完善,经费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特教教师专业化能力不断提高。
结合天津实际,该方案提出了8项主要任务23条具体措施,包括:持续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大力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加强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推动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融合,促进医疗康复、信息技术与特殊教育融合,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在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方面,建设完善设施设备。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资源教室配备满足残疾学生需求的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等仪器设备和图书。加强学校无障碍环境建设,完善和升级资源教室建设。完善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十四五”期间特殊教育改革发展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大力推进市、区、校三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建设市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完善区特殊教育资源中心职能,鼓励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依托学区,结合实际建设校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
在巩固完善特殊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方面,保障生均经费拨款标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完善残疾学生干预训练及送教上门教师交通费补助等政策。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拓宽经费投入渠道。
根据方案,加大特殊教育师资培养。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加大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力度,开展职业学校特教部(班)和高等学校专业教师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的培训。切实保障特殊教育教师待遇。特殊教育津贴标准按照特殊教育教师基本工资的30%确定,教师职称评聘和表彰奖励向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教师培元关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