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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报讯(特约通讯员 郝文婷 通讯员 赵柏暄)为推进落实“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内蒙古自治区试点建设工作,近日,内蒙古教育厅印发《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内蒙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试点实施方案》《内蒙古自治区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试点实施方案》等五个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全区教育系统要针对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试点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任务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以“应用为王、服务至上、简洁高效、安全运行”为总要求,按需建设、迭代升级内蒙古智慧教育平台,加快形成“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学校”五级融通的智慧教育体系,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推动内蒙古教育信息化进程,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方面,要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为契机,构建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为核心、以内蒙古智慧教育平台为枢纽的互联互通智慧教育体系。突出建用并举,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数字资源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网络化智能化教育管理与服务,大力推动平台应用。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更好地指导教师精准教学,服务学生个性化学习,让广大师生共享更多更优质的数字化资源,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方案》强调,各地各校要明确试点工作的牵头机构、推进机制和责任分工,在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下,通过出台文件、媒体推介、召开推进会、全员参与培训等方式全面开展试点工作。要把平台应用作为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赋能教育质量提升的有效载体和重要途径。要将平台资源纳入中小学信息技术课、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通识课教学内容,并将其有效使用纳入教师培训,进一步依托平台资源推进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项目进展。要不断引导学生和家长了解平台资源,培养学生资源检索、鉴别、选择和使用能力。同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试点工作纳入教育信息化工作绩效评估、智慧校园标杆校评星定级等范畴,加强督查、定期通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试点工作。